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实施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按照州政府的安排布署,7月22日,州政府第四督查组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刘爱明副书记一行到我局检查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会上,办公室陈猛主任向第四督查组作了汇报,督查组在听完汇报后,认真查阅了我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痕迹管理材料。最后,刘爱明副书记对我局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各项工作措施,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对各项制度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四是充分发挥了地震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实施四项制度成效明显。同时,也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落实四项制度是一项长期工作,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长抓不懈;二是要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三是要对实施四项制度进行总结和推广;四是痕迹材料管理要规范化。
通过督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州政府督查小组领导